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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群专栏:周琦自杀式挑战,但死局难破 - 九天直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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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群专栏:周琦自杀式挑战,但死局难破

发布在NBA 2021-08-29 17:16:31    作者:我叫马牛b

8月29日上午,周琦突然发微博宣布,退出CBA下赛季的比赛!

昨天我刚刚写过这个事件的大背景、大形势,表达了对事件解决的悲观态度(《周琦事件背后,是CBA这样无奈的现状》),没想到8月31日注册截止期还没有到,周琦就提前引爆了炸弹。

这一下震动太大了,篮协、新疆队和球迷都应该能感受到周琦和睢冉的决心,他们选择提前引爆,其实内心还是希望事件有回旋余地,因为距离注册截止期毕竟还有两天。

但因为这种“自杀式袭击”的方式比较极端,破解这个死局的难度比登天还大。

无论新疆队多么想留住周琦,“炸弹”引爆后,他应该再也不会替新疆队打球了。新疆队按规则拥有周琦的顶薪续约权,不管这个顶薪留人制是不是合理,毕竟合法,所以让他们松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。

周琦既然表达了“维护球员自身的合理合法权利”的决心,如果低头回到新疆队,在那些看着他、指望他成功挑战规则的球员当中,形象和地位会受到巨大损害,所以让他退让的可能性几乎没有。

我在上一篇中说“这是一个死循环”,指的是俱乐部经营现状与球员个人利益之间尖锐的对立。现在,死循环变成了死结,博弈变成了死局。

为什么是死局?我给摆一下几条原因。

首先,球迷产生的公众舆论并未一边倒。在微博上引爆炸弹,目的是引起公众的关注,引发共情,给球员提供巨大的舆论支持。但CBA的劳资关系、俱乐部的经营现状、球员的收入多少,是非常专业的领域,球迷了解不多,缺乏关注的动力。所以,周琦的微博发出以后,舆论分成两大截然对立的阵营。

有支持周琦的,这其中既有喜欢看周琦打球的,也有了解球员吃青春饭挣钱不易的,还有很多“打工人”产生共情与同情。

另一半持反对态度,他们当中有鄙视经纪人的,有同情新疆队的,还有因为中国男篮在世界杯失利耿耿于怀的。

中国篮球这两年成绩不好,形象走低,因为收入而引发争端,一定程度上让部分球迷产生抵触。在我看来,CBA优秀球员本来就不多,他们理应获得价值上的认可。但体育“菜是原罪”,成绩不好,他们会觉得你挣得太多,而不会考虑你打到现在的级别,一二十年里付出了多少。

其次,CBA俱乐部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抱团,如果没有自上而下的外力干预,改变规则做出退让的可能性不大。

顶薪制留人到底是不是合理,舆论说法不一。CBA之所以这两年推出顶薪制——对前三位顶薪球员,俱乐部拥有独家续约权,只要仍然给顶薪——是为了保护弱小俱乐部,让各家俱乐部都能可持续性运营和发展。

但这个规则对强队同样适用,所以没有俱乐部会反对顶薪留人制。周琦的经纪团队向CBA联盟发起申诉,由五家俱乐部组成的合议庭予以驳回,正说明了俱乐部全都支持新疆队。你让资方组成的代表去仲裁资方与劳方的合同纠纷,当然是资方获胜,因为规则就是资方制订的,俱乐部的利益完全一致。反过来说,我判你周琦脱身走人,我的球员如法炮制怎么办?

那周琦能不能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呢?据我所知没有用。CBA球员与俱乐部签的合同,属于劳务合同,网上搜索的结果: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,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,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。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、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。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,从法律适用看,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,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。通俗点说,新疆队和周琦不是公司与员工的关系,劳动局不管这事,由你们行业自订规则来管。CBA自订规则,就是选派俱乐部代表合议仲裁。

第三,周琦的经纪团队举报新疆广汇俱乐部存在参赛单位主体混同、违反工资帽规定的问题,并未给新疆队带来压力。因为合议庭认为新疆队没有违规,周琦和睢冉申诉到了中国篮协,篮协不给意见,发回联盟调查。据我所知,调查的结论,很可能各打五十大板,新疆队和周琦都小有违规,即新疆队不能用关联公司发薪,周琦收到别的公司打来的薪水,也必须申报。

其实,没有人愿意谈着谈着撕破脸,睢冉如果不是发现谈不下去了,不会想到去举报新疆队违规。只要一举报,这事基本上没有回旋余地了。而在微博上让周琦宣布退出下赛季,是终极手段。

睢冉是第一位由CBA球员转型为经纪人的,他一出场就和传统的CBA经纪人风格完全不同,而且他的公司纽勒维尔旗下拥有丁彦雨航、王哲林、周琦、李梦等CBA和WCBA顶流明星。经纪人这个行当,和国外的律师一样,在公众眼里形象不佳,主要是因为大家不了解这一行,下意识地认为,经纪人靠球星吃饭,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。丁彦雨航与山东队矛盾不断,使睢冉的风评一路走低。

但如果你真正了解这一行,应该理解他们是球员的利益保护人。你很难相信,有不少CBA球星到现在还没有经纪人,他们在同俱乐部谈合同时,都是亲自上阵,难免知识不足而吃尽明亏暗亏。因为不可能有球员工会,睢冉一出道,就发誓要为球员争取利益,加上旗下球员分量足,出手即声势浩大。迄今为止,睢冉的操作既有王哲林去上海、李梦去四川这样成功的样本,也有小丁、周琦这样尴尬的范例。

小丁不顺利的主因是伤病,周琦才是真正碰上了CBA的硬骨头。睢冉原以为4+2合同结束后周琦可获自由身,却遇上了CBA的限薪和顶薪制新规,而且俱乐部抱团,让周琦合同案几成死局。

你可能会问,周琦的自杀式挑战,有没有可能迫使CBA改变规则,演变出中国的“博斯曼法案”?26年前,法国球员博斯曼经过6年努力,获得欧盟法院裁决,欧盟身份的任何球员在合同结束后,可以自由加盟欧盟球队而不用支付转会费,而且在欧盟内部不算外籍球员。这项法案出台后,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,有效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。

如想改变规则,唯一的办法是自上而下有外力干预,但CBA的现状,是俱乐部亏损经营,联盟和俱乐部都有强烈的限薪愿望,以保证联赛可持续发展。在规则制订的过程中,球员的话语权缺失,球员尤其是球星流动困难,为周琦合同案埋下隐患。如今疫情反复,联盟和俱乐部的日子不好过,指望外力干预改变规则,可能性不大。

距离注册期还有两天,要破死局,最好的办法是那家神秘的俱乐部出面与新疆队谈判,让新疆队获得补偿,同意放弃顶薪续约。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?参考此前若干案例,补偿肯定是天价,相信CBA也会默许,但这样一来,钱到了新疆队,周琦个人会获得什么好处呢?此处删去两百字。

周琦的微博已经发了,接下来,今天或明天CBA应该会有声明回应,字里行间或有转机的线索。周琦如果不打联赛,受损的不仅是他个人和新疆队,最大的输家是CBA联赛的名声。

话说回来,这一事件再次证明,中国打高水平篮球的人太少了,高水平运动员当中,拔尖的更是少之又少,国际明星几近绝迹。这是多么悲哀的事,我只有期待10年以后,眼下在小篮球“流水席”上玩耍的小朋友们长到18岁,希望这几十万小朋友当中,能多出几个超级明星。

到那一天,大家就不用抢来抢去,明争暗斗了,CBA的天变成明朗的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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